因保管不善,將集體土地使用證:春府集用(2010)第0005680/050400171號遺失,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申請補發(fā),現(xiàn)聲明上述集體土地使用證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周文彬
2024年04月30日
聯(lián)系電話:0662—7730039。
聯(lián)系人:楊先生
掃描二維碼隨身看資訊
正在閱讀: 遺失聲明(聲明人:周文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