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落實到位,我局認真做好資源稅改革第二階段承上啟下關鍵工作。7月22日,稅政股和春城分局相關人員深入資源稅大戶陽春海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2016年該公司上半年申報繳納資源稅2387萬元,占我局資源稅總收入的49%),開展“一對一”政策宣傳、納稅輔導活動,主要做法有:
一是宣傳和解讀稅收政策。就資源稅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目標、改革主要內(nèi)容、改革的具體政策規(guī)定等內(nèi)容進行輔導,使納稅人認真領會資源稅改革精神,提高了納稅人的稅法遵從度。
二是做好資源稅納稅申報表填報的輔導。就新修訂的《資源稅納稅申報表》填報等具體操作事項實行了專門輔導,為改革后首月資源稅的申報繳納做足準備。
三是做好具體政策銜接的充分交流。主要就該公司自采自用礦產(chǎn)品應繳資源稅的計稅依據(jù)(計稅銷售額)認定等事項進行了探討和交流。同時,全面收集企業(yè)的相關意見和建議,確保該類資源稅征管在全省框架內(nèi)平穩(wěn)運行。
四是落實資源稅代扣代繳工作。就煤矸石等應稅礦產(chǎn)品適用稅目事項進行了剖析和解答,重新明確了資源稅代扣代繳相關規(guī)定,確保代扣代繳資源稅不出錯、不跑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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